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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1年臺南新豐郡歸仁庄劉崑朝夫婦與吳長杜賣契字

1. 本件杜賣契字為吳泰男先生之父親吳長?所留之物,已有91年歷史,材質為模造紙,技法為制式表格紅黑二色油墨印刷、印章蓋製及鋼筆、毛筆書寫。 2. 契約內容大意為新豐郡歸仁庄八甲的劉崑潮與劉氏四蓉夫妻因欠缺資金,於大正11(1922)年7月7日將位於新豐郡關廟庄下湖709番,與卜吉名共有之土地持份,以300元日幣之價金賣斷給同庄的吳長。契約由代書野口彥次郎繕寫。契約上有買賣雙方及代書之朱印姓名蓋章及旗縫章。此外另有藍色長方形印章2只,為戰後吳家申請土地變更證明,地政事務所所蓋之契約登記作廢章。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22/07/07~1922/07/07, 年代描述: 立契約時間大正11(1922)年7月7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歸仁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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