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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大圳組合〈曾文郡部對范明善之工程委託契約書-1〉

本件為昭和17年嘉南大圳坔頭港分線工事請款單,乃依照昭和16年所訂契約支付,支付單位為嘉南大圳曾文部,該契約明列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工作內容、請款方式。本件由嘉南大圳曾文部長長島信與台人范明善訂定,本件為台灣人承攬,可見台人參與嘉南大圳工事參與的角色。本件與2013.039.0500為同一組件。 (陳怡菁撰寫)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描述: 1941.12.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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