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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大圳組合〈昭和十四年度番子寮區實行小組合歲入歲出豫算書〉

1. 本件實行小組合歲出歲入預算書,為館藏2013.039.0525新化灌溉監視所應新化郡部指示,將該年度各個實行小組合預算與決算報告,回覆新化郡部長的公文附件之一。館藏2013.039.0468~0477等預算書經考證應為此公文之附件。 2. 番子寮區屬於新化郡部新化灌溉給水區域內,為新化灌溉監視所管轄。 3. 本件報告時間為昭和14年(1939)6月6日,推測為該年度嘉南大圳組合的通常組合會(即預算總會)前提出的報告。 4. 嘉南大圳實行小組合歲入歲出預算書的格式如下: (1)歲入ノ部:小組合費、繰越金(繰越し,即結轉,carry forward;繰越金,即結轉金額 ,amount carried forward)、補助金、寄附金(捐贈金額)、雜收入、過年度未收入金 (2)歲出ノ部:事務費的項目,有聯合會負擔金、徵收費、徵收獎勵費、消耗品費、備品費、慰勞金、會議費。事業費分三個項目: I. 水稻區費有給水路費、應急補修費、灌溉管理費、共同苗代費 II. 甘蔗區費則有給水路費、應急補修費、灌溉管理費 III. 其他則有排水路費、構造物費、農道費、補助獎勵費、視察費、共同處辨費、雜費、準備金。 ※本報告為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法、四捨五入法並用。 5. 本件細部說明: (1)小組合費:一甲當負擔11圓52錢*166.3甲=約1,916圓 (2)雜收入:貯金利子(即存金利息,在日文的脈絡下,「貯金」為向郵局或者農業協會,漁業協會寄存現金,「預金」則是向銀行或者信用金庫寄存現金) (3)聯合會負擔金:聯合會予算書の通り(依照聯合會預算書) (4)徵收獎勵費:納入期間に納付したる者に対する一割々戻し金(在繳交期內付款的人,可享有10%的退款) (5)慰勞金:役員慰勞金30圓 (6)會議費:總會、臨時總會、役員打合せ會ひ(會ひ,推測為「會費」之簡寫) (7)水稻區之給水路費:45錢/坪*891.21坪,約401圓,與表上400圓有落差 (8)水稻區灌溉管理費:(通水專任管理人)70錢/日*122日=約85圓 (9)水稻區共同苗代費:50圓/甲*3.0甲=150圓 (10)甘蔗區灌溉管理費:1圓60錢/昼(晝)夜*25日=約40圓 (11)排水路費:40錢/坪*274.94坪=約109.9圓,與表上108圓有落差 (12)視察費:役員優良先進地視察旅ひ(旅ひ,推測為「旅費」之簡寫) (13)共同處辨費:レベルスターフ購入代(レベルスターフ,即level staff,水準尺;購入代,購買時所需費用) (14)雜費:測量人夫賃、測量杭、其他(杭,即木樁) (曾明德撰寫)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描述: 1939.6.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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