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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大圳組合〈臺南總會請款報價單〉

1.此件為台南總會請款申請文件(台南總會庶第六號),為報價單(原文:見積書),係於昭和十七年(1942年)一月由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向台南州請款,請款金額為四千參百六拾七圓四拾參錢。 2.當時的「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管理者」及「台南州知事」為同一人擔任,形成甲乙雙方署名皆為一番ヶ瀨佳雄。 右下角有福林之核章。 3.請款內容包括:一、栗石:(1)形質:5厘米以下 (2)數量:252立米 (3)單價:5圓24錢/立米(包括採取單價2圓50錢+運賃其它2圓74錢) (4)小計:1320圓48錢。二、玉石:(1)形質:25厘米以上 (2)數量:303立米 (3)單價:5圓49錢/立米(包括採取單價2圓75錢+運賃其它2圓74錢) (4)小計:1663圓47錢。三、玉石:(1)形質:30厘米以上 (2)數量:252立米 (3)單價:5圓49錢/立米(包括採取單價2圓75錢+運賃其它2圓74錢) (4)小計:1383圓48錢。四、共計:(1)數量:807立米 (2)金額:4367圓43錢。 4.表格寫到納入場所(交貨地點)為「明糖社線港墘卸」,應是指透過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之鐵道運送至港墘。 (曾祥宇、莊竣雅撰寫)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描述: 1942.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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