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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代退伍軍人眷屬實物補給登記空白卡片

1.本件為「民國70年代退伍軍人眷屬實物補給登記空白卡片」,為捐贈者之父親羅賢榮於民國70年代持有的退伍軍人眷屬實物補給登記卡片。橫式橫書,雙面,皆為表格,保存完整,上有關防印痕,但卡片內容未填寫。當時以口(大口、中口、小口)進行登記。根據〈臺灣省公教員工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實施,此法於民國 52年8月27日公布,期間歷經10次修正,於民國 87年10月9日廢止。 2.依據民國78年11月25日最後的修正內容,第16條實物配量除員工本人外,其親屬配量以大口、中口、小口區分之。十一歲以上為大口,六歲至十歲為中口,五歲以下為小口,其定量依第17條規定,配給實物之食米,由臺灣省糧食局按月負責供應,並公布其品質、標準、規格。食米標準應由供應單位先行檢驗,並於包裝上標明合格之標簽或證明,每月所需供應食米數量,應事先運儲充足。食米之配發,按本人九公斤、親屬大口九公斤、中口五公斤、小口二.五公斤之數量配給,餘額配量自由擇領實物或折發代金。配給實物之食油、食鹽、液化石油氣折發代金。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81~199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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