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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清輝擬三和藥廠致衛生署麻經處函草稿

本物件為許清輝擬三和藥廠致衛生署麻經處函草稿。麻經處是麻醉藥品經理處之簡稱。此函之內容為回覆衛生署麻經處(民國)72年(1983)1月12日第105號函,與大峯油、百癬水、保勞康等產品有關,故此草稿應是成文在第105號函之後。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描述: 72年1月1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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