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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0年劉文煌等典與蘇貞源仝立典契併契尾

此為光緒10年(1884)8月的契頭及明治34年(1901)10月的契尾。臺邑郡(臺南府城)大東門外仁和里德高厝社劉文煌文鎚文旺等,將園典與郡大西門外試經口蘇貞源,價格六八秤銀150大員。契尾詳載這契頭之日本時代調查後之地址。如座落為臺南縣仁德南里崁尾仔庄土名虎仔山腳藏字各號,並說明典的金額及稅金為1元50錢,有趣的是把當初的大員都等同於日圓。 (契頭全文如下) 仝立典契字人臺邑郡大東門外仁和里德高厝社劉文煌、鎚、旺等,有承先父下之田,大小陸坵比連,受種伍分肆厝伍毫,座落在仁德南里,土名崁尾仔社前,東、北俱至王家田,南至黃家田,西至本家田,四至明白為界,又帶泉水壹口作參份均分,應得壹份灌溉,年納課粟參石整,勻丁照配。今因先父在日生理不就,積欠借項乏銀還項,愿將此田陸坵出典抵還借項,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郡大西門外試經口蘇貞源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以足秤銀壹佰伍拾大元其銀,即日同中交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成納課。限至參年終為滿,聽典主偹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至期無銀可贖,仍聽銀主再執掌管,不敢阻當、生端異言滋事。保此田果係是鎚等承先父之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物為碍,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鎚等自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典契字壹紙,並帶連上手契肆紙,合共伍紙,付執存照。 即日同中收過來六八足秤銀壹佰伍拾大員完足,再照。 為中人劉朝選、吳廷均 知見人母鄭氏 光緒拾年捌月日仝立典契字人劉文煌、鎚、旺 代書人劉萬青 (契尾全文如下) 契尾五七 契尾番號:五七。 契約年月日:光緒十年八月。 種目:質入。 質入人住所氏名:台南縣仁和里竹篙厝庄劉文煌、鎚、旺。 質取人住所氏名:台南市街第五區試經口街三十三番戶,蘇貞源ノ事蘇蘊白。 事項: 位置:坐落台南縣仁德南里嵌尾仔庄土名虎仔山腳,藏字一八六一、一八六二、一八七一、一八七二、一八七三号 目的物:上則園五坵,計參分五厘八毛三絲六忽,小租權 金額:百五拾円,地租金壹円七拾錢壹厘。 稅金:壹円五拾錢。 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規則ニ由リ此契尾ヲ授與ス。 明治三十四年十月廿九日臺南廳(戳記:臺南廳印) 譯文 右遵照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契尾為照。 註一:臺邑郡大東門外仁德南里德高厝社(崁尾仔社前),為今臺南市東區德南里;仁德南里嵌尾仔庄土名虎仔山腳,為今臺南市仁德區田厝里。 註二:相關參照:上手契2011.011.0356.0001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4~1901, 年代描述: 光緒10年8月、明治34年10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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