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11年李建龍仝立轉典契字

郡城內(府城)李建龍將原典得之田轉典與梁例官(官應是尊稱),價格佛銀124大員。為中人陳大有,知見人李遠記,代書人李名招。轉典是出典人將土地或財產出典後,承典人將典誤再典給第三人。或典主將出典的田業贖回,再轉典給他人,以取得較多的現金。 (全文如下) 仝立轉典契字人郡城內李建龍,有承祖父明典過林肇澐田壹所,年帶楊琴供谷弍石伍斗正,坐落名木柵內頭,大小坵數不等,東西四至俱載在上手契內,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別置,愿將此田出典,先儘問房親人等不肯承典,外托中引就蘇厝庄梁例官出頭承典,三面言議著時價佛銀壹佰弍拾肆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收稅納課,不敢阻當。其田面限陸年為滿,聽典主偹足契面銀贖回號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至期無銀可贖,愿將田仍付銀主依舊掌管,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田果係建龍等承祖父明典之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物為碍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龍,等自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仝立轉典契字壹紙,併繳連上手司單印契壹紙、文契肆紙,共陸紙,付執為存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面銀壹佰弍拾肆大員完足,再炤 為中人陳大有 知見人李遠記 同治拾壹年肆月日仝立轉典契字人李建龍 代書人李名招 一批內添註「文契」貳字批明再炤。 註:木柵內頭,位於今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2~1872, 年代描述: 同治11年4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