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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8年雷海塗妻子17歲紀念照

1.本物件為雷海塗家族照片,黑白照,照片右方破損,時間點為大正8年(1919),照片中央站立之女子為雷海塗17歲的妻子,左為身著白褲之少女,右為拿花枝之小孩。雷海塗與其妻相差8歲,為親友介紹結婚。照片下方的描述為以黑筆書寫之「妻十七歲時之紀念寫真(中央)1919」。 2.雷海塗,於1923年《臺南新報》7570期有相關記載:「雷海塗君轉任新役所警察課賦(四年聚首見深情)」、「雷海塗君轉任新役所警察課賦此(長亭新柳緣青)」,其作者為詹清標,由此可推斷雷海塗為日治時期之警察。於〈臺南文化季刊〉第6卷第4期作者為許丙丁之「當舖考源及臺南市質屋業」雷海塗利民當舖。又於臺灣總督府職員錄中得知雷海塗於昭和15年(1940)於交通局鐵道部自動車課擔任雇員。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19~1919, 年代描述: 妻十七歲時之紀念寫真191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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