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件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徽章,為鐵製品,呈圓形,正面底色為藍色,並有白色梅花圖案,圖案上有「台灣省」藍色字樣、「40」黃色字樣、「菸酒公賣局」紅色字樣,背面有別針用以別上衣物,另有刻痕「1397」字樣。 2.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址竣工於大正11年(1922),建築格式為後文藝復興時期,臺灣的專賣制度始於明治30年(1897)鴉片專賣,至昭和20年(1945)為止,專賣品共計有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類、火柴、度量衡等10項,戰後戰後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實行專賣制度,後因業務範圍縮小,民國36年(1947)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民國57年(1968)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之專賣業務,現今則解除專賣制度改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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