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物件為臺灣氰胺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立可通外用水溶性軟膏。共有2個物品,分別為包裝外盒和軟膏。 2. 本產品標有衛署藥製字第10615號,經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其發證日期為西元1976年8月27日,故此產品應為此日期之後所生產。另,末效期71.09則應是指有效期限為西元1982年9月。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