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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文獻委員會《臺南縣志稿卷三之二:政制志(中)》

  此物件為書籍,題名為《臺南縣志稿卷三之二:政制志(中)》,編校單位為臺南縣文獻委員會,出版日期為1960年1月。   臺灣地方政府在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公布一系列關於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如:《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法案後成立。此時,地方基層雖然獲得了較日治時期更不受限的自治權力,但是地方政府始終處於「半自治」或「監護型自治」狀態――地方政府相對欠缺資源,且無法對上級政府提起訴願或著行政訴訟。此狀況一直持續到1990年,在「三月學運」、「國是會議」所催化的一系列的憲政改革之後,才開始形成顯著的改變。1999年《地方制度法》發佈後,地方自治方得以正式落實。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60~196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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