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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初級中學標準教科書地理第四冊 》

《初級中學標準教科書地理第四冊 》,編輯者為中學標準教科書地理科編輯委員會,主編者為沙學浚,發行者為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經教育部審定,民國44(1955)年2月初版發行。封面蓋有使用者「李遠方」方戳,封底寫有「二義二十五號李富江用」等字及「李遠方」方戳。 本書是戰後初級中學的地理教科書,根據1952年教育部修訂之「初級中學地理科課程標準」編定,使用於初級中學(相當於今國民中學)一年級下學期。根據課綱,第一冊至第四冊為本國地理,第五、第六冊為外國地理。本冊內容前半為中國區域地理,後半為中國通論地理,共32章,包含西部地方3省1地方(新疆、青海、西康、西藏地方),及通論地理中國的疆域、緣海、地形、氣溫、雨量、農業、工業、鐵路、水運、人口、國防等章,依據1949年中華民國35省的區劃為基準。在新疆省課文中,強調俄國侵略中國的歷史。「疆域」課文中,強調沿海的割讓地、租借地、強佔地(旅順大連),以及陸地上的失地。各課附地圖多幅,除各省普通地理圖為主體外,還有主要城市的市街圖和與課文相關的解說地圖。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55~1955, 年代描述: 民國44年2月初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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