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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7年給李萬居給蕭財寶土地土地買帶證明書

本件為大正7年(1918)1月5日,李萬居給蕭財寶之土地賣渡證明。在此證明中顯示,李萬居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位於大莆林街(今嘉義縣大林鎮),面積3厘5系之建物敷地,以60圓賣與蕭財寶。本件貼有1錢與2錢印花稅各乙張。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8/01/05~1918/01/05, 年代描述: 大正7年1月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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