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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13年大甲頂店社番女潘菊仔烏納立開墾永耕厝地契字

本件為同治13年(1874)10月,大甲頂店社番女潘菊仔烏納給王清水之立開墾永耕厝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潘菊仔烏納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庄尾下厝,每年繳納番主大租谷2斗之厝地,在中人陳生的仲介以及長男潘世、三男林苞的見證下,由庄尾庄漢人王清水以佛銀18圓5角出首承墾。本件代書人郭允有。本件蓋有菊仔烏納等戳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4~1874, 年代描述: 同治13年10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大甲頂店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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