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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9年吳門孫氏立找洗园契字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同治9年(1870)3月,吳門孫氏給林旺立找洗园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吳門孫氏先前曾賣埔園給林旺,現今由於家中人口繁多、食物不足,因此委託中人謝正向林旺再要出佛銀4大圓。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0~1870, 年代描述: 同治9年3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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