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12年蔴裡蘭社番后向孝希立贌耕收過磧地並胎借銀契字

本件為同治12年(1873)7月,蔴裡蘭社番后向孝希給廖承頂之立贌耕收過磧地並胎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后向孝希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阿打歪斗向士遺留下來,坐落牛埔仔庄,帶圳水灌溉充足,每年租谷11石5斗,且無須繳納社費之水田,在阿敦阿茅、阿沐茅格、阿沐加己的見證下,以此田向原耕人廖承頂收過磧地銀5圓5角,並抵押借出66大圓。雙方約定以田地的租谷作為利息。本件蓋有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國恩長行戳記、給岸西社甲首長行戳記等戳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3~1873, 年代描述: 同治12年7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牛埔仔庄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