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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9年謝南兄弟等仝立轉典契字

本件為咸豐9年(1859)10月,謝南兄弟等給陳九寧之仝立轉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謝南、謝秋、謝合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大肚頂街廟前,面積5分,每年繳納番主大租粟1石,帶圳水灌溉充足之水田,在中人吳萬的仲介以及胞叔謝金水和母親何氏的見證下,以佛銀100大圓典與陳九寧。雙方約定典期為咸豐9年10月到咸豐12年10月(1859.10~1862.10),屆時銀一齊清還,取贖原契。本件代書人楊清來。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59~1859, 年代描述: 咸豐9年10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大肚頂街廟前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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