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816年1月20日,英政府宣布委任阿美士德(Lord Amherst)為駐華全權公使,副使分別是埃利斯(Henry Ellis)以及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廣州的特別委員會主席小斯當東爵士(Sir George Thomas Staunton)。他們此行的任務主要是敦請清廷廢除公行制,多開商埠,以及進行自由貿易。 2. 亨利‧艾理斯(Henry Ellis,為英國之政治家與外交官)回英後於1818年發表Journal of the Proceedings of the Late Embassy to China。書籍內容描寫使團於中國之經過地區及沿途見聞敘述,是研究阿美士德使團的重要參考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