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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4年黃念寬記等給廣興庄佃戶曾傳和完單執照

本件為黃念寬記及陳祥順記發給廣興庄佃戶曾傳和繳交本年度大租粟12石6斗後,所給發的完單執照。大租是清代一田兩主制度下,佃戶向墾戶繳納大租,而墾戶所給的收據,謂之完單。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54~1854, 年代描述: 咸豐4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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