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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府正堂執事牌

1. 本件為臺南府正堂執事牌,係清代官方衙門所用之牌匾,通寬45公分、高190.2公分,厚5.4公分(含榫) 。牌面以3塊木板拼接而成。正面的字體及邊框為陽刻,其中「臺南府正堂」五字是以「覆竹式」技法雕成;而牌面下方木柄頂 端 以淺斜刻形式刻出邊框。全器正、反面皆髹朱漆。執事牌背面可見兩條長榫(又稱閂榫 ),用以固定拼板,防止其走位變形。其上可見多道棱線,為木作刨製所遺留之痕跡。另一方面,榫條呈梯形,且兩條長榫左、右兩端的寬度不一致,所見左端的寬度皆比右端小。近一步檢視拼接的木板,則見有 2道長裂縫,推測原存放環境不佳導致木材開裂。而在板材拼接及裂開處,貼有紙質邊條做加固,唯最左側的長裂縫未貼邊條。 2. 臺南府正堂執事牌為清代臺南府衙署所使用之牌匾,在官員出巡儀仗時供隨行僕役持舉列隊,若不用時可立於臺南府衙署架上作展示,以彰顯官家威儀。本件見證了清光緒15年(1889)臺灣省的行政區重新劃分,將原本設立的臺灣府改為「臺南府」,並管轄安平、鳳山、恆春四縣及澎湖聽,直至光緒21年(1895)甲午戰爭時清朝政府戰敗為止。 (以上文字摘錄自盧泰康、廖伯豪,2020)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9~1895, 年代描述: 清光緒15年至光緒21年(1889-189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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