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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發行荔枝酒商標紙

1.本物件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發行荔枝酒商標紙,為紙質,底為白色,物件中央有2顆荔枝,皆還連在枝條上,其中1顆剝去半邊外殼,由上至下有「荔枝酒」、「LYCHEE」、「GOLD MEDAL GIVEN FOR 16th WORLD SELECTION」、「QUALITY AND FLAVOUR 1978, BELGIUM」、「TAIWAN TOBACCO & WINE MONOPOLY BUREAU REPUBLIC OF CHINA」、「ALKOHOLGEHALT 13.5% VOI. INHALT 0.75 LTR.」、「CHINESISCHES ALKOHOLHALTIGES GETRANK AUS LYCHEES HERGESTELLT」、「IMPORTEUR:」、「E. W. A. WESSENDORF KG, HAMBURG」黑色字樣。 2.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址竣工於大正11年(1922),建築格式為後文藝復興時期,臺灣的專賣制度始於明治30年(1897)鴉片專賣,至昭和20年(1945)為止,專賣品共計有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類、火柴、度量衡等10項,戰後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實行專賣制度,後因業務範圍縮小,民國36年(1947)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民國57年(1968)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之專賣業務,現今則解除專賣制度改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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