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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5年臺灣布政使司給蔡廷瑞丈單

光緒15年臺灣布政使司給蔡廷瑞丈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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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5年臺灣布政使司給蔡廷瑞丈單

清代臺灣建省後,臺灣巡撫劉銘傳為籌措建設資金,開始推行清賦之事業,也就是清查未繳稅之「隱田」,並重新丈量土地,測量完成者即發給丈單,作為土地等則、面積,以及繳稅之標準。本件丈單為光緒15年(1889)5月發出,地點位於新竹縣竹南四保五里牌五塊藔(今臺中市大甲區),地主為保生大帝總理蔡廷瑞,地目與面積為田1甲1分1厘8毫4絲,園1甲3分3厘6毫4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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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9~1889, 年代描述: 光緒15年5月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地名
製造地: 臺北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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