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洪清良所持臺灣省新竹縣人民團體職員當選證明書

  此物件為臺灣省新竹縣人民團體職員當選證明書,為單面印刷品,留有若干手寫欄位,留有核發單位用印。當選人為洪清良,當選職務為新竹縣總工會常務理事,核發者為縣長彭瑞鷺,核發日期為1962年1月9日。   此物件的主角洪清良為彰化二林地方派系中「林派」(白派)頭人,曾任第11、12屆鎮代會主席及第13屆鎮民代表。洪清良出身二林地方政治世家,其子女亦曾任職二林鎮長與國民大會代表。   人民團體係由國家組織成立的非政府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其財產屬國家所有。依照1942年公布的《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共分為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及政治團體三類,屬獨立法人,受內政部社會司管理。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