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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編纂《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第二學年用上卷

本件為臺灣總督府編纂、發行之《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於大正3年(1914)3月10日發行,供第二學年學生使用。根據名稱,此文物應為1912-1922年間流通的第二期書法教科書,字體由臺灣書法家杜逢時、江心慈提供(按:杜逢時寫完一至四年級用書後病逝,因此五、六年級部分由其高足江心慈代行完成)。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設置國語傳習所時,便設置「習字科」,使用《臺灣適用書牘文》作為教材,1898年所公布的「臺灣公學校令」中,也維持「習字科」獨立成科的規定,至1904年「公學校規則改正」,習字科併入國語科內,成為國語科中的「書方」課程。1941年公布的「臺灣公立國民學校規則」,國語科的「書方」僅教授硬筆字,毛筆字則成為「藝能科」下的課程之一。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4/03/10~1914/03/10, 年代描述: 大正3年3月10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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