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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6年臺南市謝龍家屋賃貸借契約書

本件為昭和6年(1931)9月1日,臺南市人謝龍給蔡仲舉的家屋賃貸借契約書。在本契約書中載明出租之房舍為平家(平房)一棟,地址位於臺南市東町弍丁目十四番地,訂金26圓;出租時間為昭和6年9月1日到9年9月1日,共計3年。每月1號承租人需到謝龍住處繳納租金。立約雙方在契約書中加入「若是天災地變火災家屋頃壞當以實事合斷之事」等字,說明權利義務關係。本件貼有三錢印花稅乙枚。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1/09/01~1931/09/01, 年代描述: 昭和6年9月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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