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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4年臺南市陳隨給黃江家屋賃貸借契約書

本件為大正14年(1925)7月22日,臺南市人陳隨給同市高砂町黃江的家屋賃貸借契約書。在本契約書中載明出租之房舍為磚造房屋兩棟,地址位於高砂町一丁目五番地;每月租金6圓,出租時間不限,且永不加稅金(租金)。每月30號承租人需到陳隨住處繳納租金。契約中加註:「若遇天災地變之事或是家屋全部毀壞,或是半部倒壞,二比商議而行為要」、「若是宦著宦道又家屋契約到年弍条賃借人明度」。此次承租的保證人為家住清水町之黃栢根。本件貼有三錢印花稅乙枚,並蓋有陳隨、黃江之私章。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25/07/22~1925/07/22, 年代描述: 大正14年7月2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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