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正2年臺南市謝龍給棚橋榮松家屋賃貸借契約證書

本件為大正2年(1913)12月1日,臺南市人謝龍給臺南枋頭橋街棚橋榮松的家屋賃貸借契約證書。在本契約證書中載明出租之房舍為二層建物一棟,地址位於臺南市枋頭橋街丁二四一番地,租金每月10圓,押金40圓;出租時間為大正2年11月到7年11月,共計5年。此次承租的保證人為家住枋頭橋街之大谷久造。本件蓋有謝龍、棚橋榮松、大谷久造之私章。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3/12/01~1913/12/01, 年代描述: 大正2年12月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