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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9年臺南市謝龍給陳氏足家屋賃貸借契約書

本件為昭和9年(1934)4月,臺南市人謝龍給臺南市東門町陳氏足的家屋賃貸借契約證書。在本契約證書中載明出租之房舍為兩層建物一棟,地址位於臺南市東門町貳丁目壹四番地,租金每月5圓,4月4日收地壓金50圓;出租時間為昭和9年4月4日到20年4月3日,共計11年。本件蓋有謝龍、陳氏足之私章,並貼有三錢印花稅乙枚。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34~1934, 年代描述: 昭和9年4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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