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3年鄭炎等七人所立購買土地契約書

本件為昭和3年(1928)4月12日,鄭炎、許天俊、樊乳等三人與吳幸、邱若、黃狗、邱補等四人,合計七人,共同出資購買臺南州斗六郡大埤庄(位於今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之官有土地。在此份契約書中鄭炎等三人取得半數,吳幸等四人取得半數,土地代書費用與稅金亦各自負責半數。本件上貼有三錢印花稅乙枚,及吳幸、邱若、黃狗、邱補、鄭炎、許天俊、樊乳等人印記。 (原文如下) (第一頁) 契約書 (頁眉貼附印花一張) 今般鄭炎、許天俊、樊乳三人與吳幸、邱若、黃狗、邱補四人,因官有土地出願,締結條件于左: 斗六郡大埤庄未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28/04/12~1928/04/12, 年代描述: 昭和3年4月1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州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