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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3年鄭炎土地表示更正登記申請書

本件為明治43年(1910)2月4日,大槺榔西堡新埤庄鄭炎透過代理人緒形彌三郎,向臺南地方法院嘉義登記所提出之土地表示更正登記申請書,登記原因為明治41年12月21日登記時出現錯誤,因此提出更正登記。此次申請同時附上登記諸證、申請書副本、土地臺帳謄本、委任狀,並繳交登記稅10錢。 (原文如下) (第一頁) 土地表示更正登記申請書 土地表示:末尾記載ノ通 登記原因及其日附:明治四拾壹年拾貳月貳拾壹日各記ノ錯誤ニ依ル 登記ノ目的:柴頭港堡白鴿厝庄貳五○番,畑壹分九厘貳毫トアルヲ貳分壹厘八毫五絲ト更正登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0/02/04~1910/02/04, 年代描述: 明治43年2月4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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