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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1年張福等人給鄭炎土地杜賣盡根契據

本件為明治41年(1908)11月30日,張福等人給鄭炎之土地杜賣盡根契據。嘉義廳柴頭港堡白鴿厝庄。壹貳番地張福、張能、張德,將地號217番、237番、278番,甲數:2分1厘、2分4厘6毛5糸、9分2厘4毛5糸之土地,由中人張生賣與鄭炎,賣金為82圓。本件蓋有張福、張能、張德、張生之戳印,並貼有五錢印花稅。 (原文如下) 土地杜賣盡根契據 座落圖面:柴頭港堡白鴿厝庄 地番:貳壹七番、貳參七番、貳七八番;地目:則田/畑 甲數:○甲貳分壹厘○毛○糸、○甲貳分四厘六毛五糸、○甲九分貳厘四毛五糸 調定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08/11/30~1908/11/30, 年代描述: 明治41年11月30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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