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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2年鄭炎立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副本

本件為大正12年(1923)4月12日,東石郡太保庄新埤參參六番地鄭炎,透過代理人井上熊之助,向臺南地方法院朴子出張所提出之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副本,目的是作為土地分割之登記使用。此次分割之土地,是位於東石郡太保庄白鴿厝281番,面積1甲3分6厘6毫5絲,以及東石郡太保庄白鴿厝(今嘉義縣太保市港尾里一帶)。281番ノ1,面積1甲5厘5毫之土地,分割後獲得成3分1厘1毫5絲。此次登記需附上土地臺帳謄本、申請書副本、委任狀,繳納登錄稅金10錢,並給司法代書人書料金45錢。 (原文如下) (第一頁) 土地分筆登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23/04/12~1923/04/12, 年代描述: 大正12年4月1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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