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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9年王海賊立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件為明治39年(1906)11月22日,大槺榔西堡太保庄六四七番地(位於今嘉義縣太保市)業主王海賊,透過代理人沈端辰,向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出張所提出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目的是作為位於柴頭港堡白鴿厝庄之五筆土地的業主權保存登記。此次申請需附上土地臺帳謄本、申請書副本、委任狀,並繳交登記稅金6錢。 (原文如下) (第一頁) 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土地表示:末尾記載ノ通 記登ノ目的:業主權保存登記 課稅標準:價格金貳拾圓 登記稅:金六錢(印記) 申請條項:不動產登記法第百五條第壹號 添付書類:土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06/11/22~1906/11/22, 年代描述: 明治39年11月2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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