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9年嘉義市律師鄭松筠給鄭炎收據

昭和9年嘉義市律師鄭松筠給鄭炎收據
禁止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昭和9年嘉義市律師鄭松筠給鄭炎收據

昭和9年(1934)10月25日,嘉義市弁護士(律師)鄭松筠給鄭炎之領收證書,說明鄭炎已繳付黃田生支付命令印紙6.1圓,張阿丁印紙3圓50錢,陳淡水支付命令印紙6.3角。本件蓋有弁護士鄭松筠戳記乙枚。 鄭松筠,字雪嶺,明治24年(1891)出生於臺中豐原街。大正元年(1921)自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後,進入豐原公學校擔任訓諭職務,後入明治大學攻讀法律。1922年考取律師執業資格且開業。鄭松筠對於臺灣文化運動相當有貢獻,亦曾擔任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理事。1925年擔任二林蔗農組合顧問。

禁止下載描述文字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日期
準確日期: 1934/10/25~1934/10/25, 年代描述: 昭和9年10月25日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