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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9年嘉義市律師鄭松筠給鄭炎收據

昭和9年(1934)10月25日,嘉義市弁護士(律師)鄭松筠給鄭炎之領收證書,說明鄭炎已繳付黃田生支付命令印紙6.1圓,張阿丁印紙3圓50錢,陳淡水支付命令印紙6.3角。本件蓋有弁護士鄭松筠戳記乙枚。 鄭松筠,字雪嶺,明治24年(1891)出生於臺中豐原街。大正元年(1921)自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後,進入豐原公學校擔任訓諭職務,後入明治大學攻讀法律。1922年考取律師執業資格且開業。鄭松筠對於臺灣文化運動相當有貢獻,亦曾擔任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理事。1925年擔任二林蔗農組合顧問。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4/10/25~1934/10/25, 年代描述: 昭和9年10月2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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