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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7年勸業銀行代書人楊德隆給鄭炎收據

昭和7年(1932)12月26日,勸業銀行代書人楊德隆寫給鄭炎之領收證,用以證明勸業銀行銀行已發出抵當權相關文件及保證人料(費用)11圓10錢。本件蓋有楊德隆戳記乙枚。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2/12/26~1932/12/26, 年代描述: 昭和7年12月26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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