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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6年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管理者給鄭炎納入告知書與收據

1. 昭和6年(1931)11月25日,嘉南大圳組合管理者橫光吉規,發給嘉義郡嘉義街埤仔頭(今嘉義市西區)人鄭炎納入告知書、領收證。此組納入告知書、領收證是用以繳納昭和6年度嘉南大圳組合歲入之特殊施設經營費3圓70錢,並於同年12月25日前完納。一般而言,繳納完成後官方留存納入告知書,繳納者保存領收證,但從鄭炎兩者都保存的情況推斷,其未去繳付此費用。本件蓋有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管理者戳記。 2. 本件為嘉南大圳組合的特殊設施經營費收據,可與對照館藏2006.009.0901、0911、0932的州稅地租/嘉南大圳組合水租收據。 3. 依照〈嘉南大圳組合灌溉地給水區分圖:鹿草〉,南新埤、新埤為位於鹿草灌溉給水區轄下的實行小組合給水區。 (林孟欣撰寫、曾明德增補)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1/11/25~1931/11/25, 年代描述: 昭和6年11月2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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