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12年臺南市金庫給謝龍收據

本件為昭和12年(1937)7月12日,臺南市金庫給謝龍之領收證(收據),證明其已繳納給水用具修繕料3圓87錢。本件蓋有臺南市金庫戳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7/07/12~1937/07/12, 年代描述: 昭和12年7月1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