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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7年永瑞珍給謝順興號收據

本件為昭和7年(1932)8月8日,臺南市永樂町永瑞珍給謝順興號之領收證(收據),證明謝順興號已繳納定(訂)金10圓。本件蓋有永瑞珍店鋪戳記一枚。本件後注文約定事項,如菜水晶、盒仔、伍仁白餡餅、綠豆糕、洗口糖、明糖等數量與金額,並說明「倘若他号併減,原當減算」,以及這些物品為兩姓合婚之用。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2/08/08~1932/08/08, 年代描述: 昭和7年8月8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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