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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9年臺南市永瑞珍商店給順興收據

本件為昭和9年間9月26日,臺南市永樂町永瑞珍商店給順興之領收證(收據),證明其已結清購買包仔、大并(餅)、肴棹、五秀、荐盒、荖花、紅桃等物品之金額11.22圓。順興也提供其白糖10斤,合計2.32圓,兩相扣除後,尚需支付8.9元。本件蓋有永瑞珍店鋪戳記一枚。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4/09/26~1934/09/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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