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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7年臺南市長給謝龍退費通知書

本件為昭和17年(1942)4月14日,臺南市長那須重德給謝龍之拂戾通知書(退費通知書),告知其昭和16年度道路新設費擔負金溢繳,因此退還21圓96錢。本件蓋有臺南市長那須重德戳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2/04/14~1942/04/14, 年代描述: 昭和17年4月14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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