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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0年鐵道共濟組合保險部庶務課保健係給吳火旺收據

昭和10年(1935)2月21日,鐵道共濟組合保險部庶務課保健係給其嘉義運輸課雇員,也就是擔任機關手的吳火旺本件領收證,證明吳火旺已繳納月賦辨濟元金(月薪扣款金額)2圓22錢、利息24錢、保險料積立月割金(逐月繳交的保險費金額)4圓24錢,合計6圓60錢。本領收證中亦載其前月末殘高(前月餘額),金額為46元55錢。本件上蓋有相關人員飯田、佐藤戳記各乙枚。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5/02/21~1935/02/21, 年代描述: 昭和10年2月2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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