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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6年臺南市福住町第二保保正給王延壽徵收告知書與收據

本件為昭和16年(1941)12月25日,臺南市福住町第二保保正吳登壽給王延壽之徵收告知書與領收證(收據),要求其支付昭和16年壯丁再編成臨時費2圓16錢。本件蓋有臺南市福住町第二保保正戳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1/12/25~1941/12/25, 年代描述: 昭和16年12月2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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