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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恬妻陳蕊娘「節孝」匾

1.本件為林士恬妻陳蕊娘「節孝」匾,以綠螺鈿做地,金字貼於上,主體由上下兩片木板組成,四面以木條做方框,背面另有兩垂直木條加固,上方有二金屬環,用以懸掛。匾額上款「福建總督部堂馬、巡撫部院李為」,中為匾詞「節孝」,上方中央有雙龍搶珠紋為框的「欽褒」二字,下款「林士恬妻陳氏立」。 2.上款中「福建總督部堂馬」是指浙閩總督馬新貽,山東曹州府荷澤縣人,同治6年(1867)至同治7年(1868)在任。「巡撫部院李」是指李福泰,山東濟寧人,同治5(1866)年至同治6年(1867)在任。 3.在同治10年(1871)完稿之《淡水廳志‧節孝》中有記載:「陳蕊娘,新莊亦達女,陂心莊林士恬妻。年二十九寡,卒年五十九,子三。」陳蕊娘此即本藏品之立匾人陳氏,應為同治5(1866)年至同治7年(1868)間旌表。 4.在中國明清時代,國家公開提倡表揚守節不屈之貞節烈女,透過獎勵建造牌坊、懸掛匾額,甚至是入祀節孝祠等制度,鼓勵此類禮教觀念。貞節旌表也成為地方官員重要的工作,透過地方仕紳的提報,經過多層官員的考察認定,方能由中央禮部給予旌表獎勵,故常有「欽褒」、「欽賜」等文字記錄。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66~18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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