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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20年業主張給鍾慘收單

本件收單是道光20年(1840)張姓業主收取鍾慘頂鍾江、鍾棟而繳納3石8斗2升租粟後,發給鍾慘的收單。收單為黑色印版樣式,保存完整,上面有業主張的戳記共4處,左上角寫有「鍾員兄份尚欠租□□□□□」等字樣。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40~1840, 年代描述: 道光20年12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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