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理番分府印章

  此物件為印章,內容為「理番分府給半線社通事裴成懋長行記」。   此物件為清代理番制度用於象徵公職授權之戳記。「分府」為知府下屬佐貳官「同知」之別稱。清廷於1767年在彰化縣設置理番同知,負責管理漢人與原住民交涉事務,而後兼負海防捕務之責,形成「北路海防理番同知」等職。「半線社」為臺灣平埔族巴布薩族(Babuza)之社名,位於今日彰化市光南里一帶。「通事」為番社公職,其職責為翻譯及辦差、收餉、發糧等行政庶務。在當時漢番之間的土地買賣契約上,一般蓋有通事、土目兩者或其中之一的戳記。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