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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制施行十週年紀念照片

  此物件為黑白合照,標題為「自治制施行十週年紀念」,為日治時期官員、仕紳之合照,拍攝日期為1930年10月1日。   臺灣的地方自治在日治時期始於日本總督田健治郎在1920年提出的地方制度改正的政策,該政策中提出兩個要點,一是將臺灣的行政區劃作修正,並且將州、廳、郡、市等地方區畫設置官制,二是設置市、街、庄的自治制度,該物件中提到的「協議會」就是此政策下產生的地方自治機構,為臺灣民間自治的最初始機構。   後受到一戰前後「民族自決」理念影響的臺灣知識份子,在1920年代大力奔走,以民眾運動之形式於全島各地倡導地方自治理念,並於1921至1934年發動多達15次的臺人赴東京國會請願活動。隨著地方政治制度改革運動的日益政治化,日本總督府終於1935年賦予地方行政機關法人地位,施行首次選舉、代議等自治措施。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0/10/01~1930/10/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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