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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印製反共標語1組10張

  此物件為政令宣導標語,製作單位為臺南市政府,共10張。   中華民國政府在防治毒品方面的法令制定,最早可追溯至1955年的《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而後則有1992年的《肅清煙毒條例》以及2009年的《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比較其內容沿革,除了對於毒品種類的界定與規範與時並進,其援用以訴諸政策正當性的政治辭令也有所差異,如在《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中,「針對中共而防制毒品」的宣示意味明確,此類辭令在解嚴後頒佈的《肅清煙毒條例》已不復見。類似的辭令,也出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期的毒品防制法令中。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創作地點: POINT (120.204475 22.992015)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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