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比雅久P100D機車廣告單

1.本物件為比雅久P100D廣告單,為彩色印刷,廣告單右方由上至下印有藍底白字「CPO」之比雅久商標;黑字「比雅久」;黃底紅字「P100D」;「快速型的速達克」藍字與黑字;與他牌速達克規格比較的表格;黑字「高雄市總經銷7馬企業公司與地址電話」。廣告單中央印有1臺白色速達克與1女郎騎在紅色速達克上,廣告單左下方印有臺灣比雅久的總代理「臺灣比雅久股份有限公司」與「製造羽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義大利Piaggio透過廠商競爭取的利潤,掌握臺灣速克達市場,在1972年羽田工業與Vespa義大利原廠Piaggio合作,成立臺灣比雅久公司,生產Piaggio,中文為比雅久,與偉士牌名稱不同,但大同小異,主要差別在於大燈的不同,比雅久為方燈。但在1983年因技術純熟與義大利Piaggio終止合作關係,但仍繼續使用比雅久商標,生產自行研發,發展重心轉移至日系速克達,但在1985年所產生的雷虎與飛豹車款,因為零件品質不佳,而導致炸裂傷人。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