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北社土目戳記

1.本物件為日北社土目戳記,為木製印章。上方文字為「理番分府王」,下方文字為「給日北社土目、入系米行戳記」,中央文字無法辨認。 2.土目,又稱為土官,為臺灣早期,荷蘭、鄭氏或清領時期的地方制度,於原住民部落當中或由官方指派,或為部落住民推舉出一名或多名作為協調部落與官方之間事務的人物。大社約為3-5人,小社則可能2-3人,官府會給予一顆戳記,作為辦公依據,管理社中大小事,至乾隆年間(1748),土官通稱土目,管理事務還多了管收工租、給發口糧的事項。 3.日北社以苑裡鎮舊社里舊社庄為中心,其境域共跨越苗栗五鄉鎮,包括西湖鄉、銅鑼鄉、通霄鎮、苑裡鎮、三義鄉。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